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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墙外保温结构EPS材料的转型升级促进泡沫产品发展

发布时间:2018-10-10 17:22:22
 

更多地使用外墙外保温结构,在必须使用外墙内保温的情况下,在人员密集区域和疏散通道中,使用A级防火材料。在其他区域,使用低烟、无毒的B1级防火材料。建筑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时,应使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,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。防护层首层厚度不能低于15mm其余层厚度不能低于5mm。建筑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、装饰层之间的空腔,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。

 

在结构细节上,电气和外装饰系统也被列为消防的重要环节。电气线路,不得穿过或敷设在采用B2级以下的保温材料中。如果确实需要穿过或敷设其上,应采用金属管保护,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保温材料进行保护。建筑高度不大与50米的建筑外装饰层,可以采用B1级保温材料,50米以上的建筑外装饰层,必须采用A级保温材料。

 

总得来说,此次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不再“一刀切”地简单要求使用A级保温材料,而是将建筑消防的重任看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。并将系统中的任务细致地分散到设计、结构、材料、施工等各个环节上。对于建筑保温行业来说,除了适当的“松绑”之外,更多地还是提供了一个新的机遇,保温与防火性能俱佳的建筑保温材料,依然还是修订草案中的宠儿。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保温企业,在使用B1级和其他等级保温材料的时候,也可以有律可循。